日前,安康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的若干措施》,强调要聚焦市委确定的六个专项整治加强监督检查,要丰富方式方法、认真处理发现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的组织保障,全力推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
《措施》指出,要聚焦对重点工作落实不力、解决重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机关效能、减轻基层负担、“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等强化监督检查。《措施》特别指出,要聚焦作风建设“两个责任”,对各级党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尤其是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尤其是在作风建设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级各部门处理作风问题,追究直接责任尤其是领导责任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对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措施》要求,综合运用个别谈话、走访座谈、查看资料、谈心谈话、参加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在重要时间节点,针对易发问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台账,区分一般性问题和问题线索,对发现问题及问题线索,一盯到底,限期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常态化通报曝光典型问题,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查处典型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据悉,2022年1至8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四风”问题517件491人,查处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六大领域”及涉水领域相关问题294件27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