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三个年”活动安排,近日,安康市纪委印发《安康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检查保障“三个年”活动扎实开展的十项措施》的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抓发展、优服务、提效能,确保“三个年”活动扎实开展。
《通知》明确了“把握工作总体要求、做实做细政治监督、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巡察、督促抓好问题整改、提升监督工作质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落实联动协同机制、定期汇总通报情况、注重考核结果运用”等十项措施。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实做细政治监督,紧盯各级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情况,建立健全政治监督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融合各项监督措施,督导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干部作风改进,坚决纠正追求形式、不重实效等问题。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贯彻落实情况三周年“回头看”专项监督,持续推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地落实。
《通知》要求,要聚焦“三个年”活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着力推动解决项目落地难、进度慢等问题,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推动基层减负工作走深走实。把开展“三个年”活动作为2023年市县巡察监督的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项巡察,着力发现和整改突出问题,并适时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要紧扣“三个年”活动重点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对监督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
《通知》强调,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指导督导,严肃查处一批“三个年”活动中的典型案件。要落实联动协同机制,推动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凝聚齐抓共管工作合力。《通知》还就精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定期汇总通报情况和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作出要求,以有力有效监督保障市委“三个年”活动各项部署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