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委关于大力推进新民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安发〔2017〕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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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民风引领社会文明进步。传承发展具有安康特质的优良民风,并与时俱进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是新时期安康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和文化自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以优良党风带政风促民风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建+”系统思维,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和谐社会关系,厚植发展软实力,市委决定在全市大力推进“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在中华文明的浸润滋养下,安康人民在长期社会实践中融汇、继承、形成的优良民风,影响和引导着安康人民的道德风尚与社会进步。随着社会加快转型和深刻变革、多元思想文化和外部环境影响,一些低俗风气在抬头,迫切需要传承发展优良民风,增强新民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迫切需要继承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和挖掘安康优良民风,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迫切需要坚持问题导向、顺应群众意愿,加强移风易俗引导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大力推进“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追赶超越的现实需要,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是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工作导向的必然作为,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大举措,对于提升全市人民群众道德素养和文明程度、优化社会风气和发展环境、助推脱贫攻坚和实现全面小康、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二、核心内涵
坚定中华文化自信,坚守优秀文化立场,传承优良民风基因,广泛吸收文明成果,面向未来引领发展,赋予新民风时代内涵:
“诚”倡导的是厚道实在、诚实守信,就是要把以诚做人、坦诚待人作为立身处世之道和待人接物准则,心怀善良、光明磊落、信义立身,重实诚、讲实在、守诚信,一诺千金、言而有信。旗帜鲜明反对耍弄小聪明、贪图小便宜,口是心非、投机取巧,见利忘义、欺诈无信当“老赖”等不厚道、不诚信现象。
“孝”倡导的是孝老爱亲、知恩感恩,就是要把奉先思孝、善待家人作为道德基础和精神基因,感恩父母、孝敬老人,尊师重道、敬老助老,关爱子女、严格教育、淳正家风,家庭和睦、患难与共、传承美德。旗帜鲜明反对忤逆不孝、虐待老人,重养轻教、溺爱子女,亲情淡漠、家庭暴力等不孝老、不爱亲现象。
“俭”倡导的是节俭简朴、量入为出,就是要把节俭节约、反对浪费作为行为习惯和生活时尚,让人情往来返璞归真,节俭办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理性消费、注重积蓄、殷实家庭。旗帜鲜明反对人情风盛、大操大办得好处,恶俗陋习、奢侈浪费、摆阔气好面子等不节省、不俭朴现象。
“勤”倡导的是勤奋劳作、踏实苦干,就是要把勤恳工作、拼搏奋进作为生存之基和创业精神,传承发扬勤劳实干的优良传统,脚踏实地、诚实劳动,认真干事、不等不靠,敬业奉献、积极进取,爱护环境、清洁家园。旗帜鲜明反对好逸恶劳、游手好闲、不务正业,重说轻干、小富即安,等靠要闹、玩风盛行好享受等不勤奋、不上进现象。
“和”倡导的是以和为贵、宽容礼让,就是要把和衷共济、崇尚和合作为思想共识和行为遵循,处事包容大度、有理让三分,邻里融洽、守望相助、礼善待人,有公心、讲大局、识大体,尊崇法治、团结和谐。旗帜鲜明反对损人利己、缠闹扯皮,蛮横霸道、撒泼耍赖,寻衅滋事、逞强斗狠、行事偏激等不和气、不宽让现象。
三、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建+”系统思维为引领,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契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问题导向、群众主体、典型引领、上下联动的原则,着力打造“党建+新民风”社会治理模式,着力增强全市人民对新民风建设的思想认同和行动遵循,为加快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良民风保障。
按照“一年初见效、两年大变样、三年成新风”的要求,经过全市上下的努力,实现全市城乡社会风气显著好转、道德素养显著提升、法纪意识显著增强,民风民俗更加文明、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社会大局更加稳定,社会道德环境公众满意度、市民生活幸福感、投资环境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新民风道德评议活动
坚持以说论理、以评明德、以亮树德,深入开展新民风道德评议活动,推广旬阳县“说论亮”道德评议模式,促进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修订完善村规民约。针对村情实际,坚持群众认可,突出可行管用,做到“一村一约”。镇办党委、村党支部具体负责村规民约修订工作,按照拟定初稿、征求意见、“两委”商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初审、村民会议通过、公布执行等程序,根据多数村民意愿,健全完善以维护生产秩序、社会治安、履行法律义务、规范民风民俗等为基本内容,既有特色和针对性、又实用可操作的村规民约,为村民提供普遍认同的行为规范和约束准则。
组建道德评议机构。在县区和镇办组织指导下,以村为单位,由群众推选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热心公益、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老党员、老干部、道德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乡贤能人组成道德评议委员会。加强对评议人员的教育培训,明确评议方法,熟悉评议程序,增强评议能力。在各村设民风观察员,掌握动态,及时发声。
规范开展评议活动。推行“群众说、乡贤论、榜上亮”的做法,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正反结合,精心组织实施。“群众说”要深入调查走访形成评议主题,慎重确定评议对象,重点围绕好人好事、善行义举和“不诚、不孝、不俭、不勤、不和”等问题,确定说事内容,听取评议对象陈述,发动群众交流看法。“乡贤论”要通过讲清道理、明辨是非,引导群众对正面典型见贤思齐、对反面典型自觉抵制,通过民主表决,形成评议决议。“榜上亮”要依据评议结果,对先进典型宣传褒奖;对后进典型落实专人帮包转化。通过大张旗鼓宣传先进模范的典型事迹和道德品质,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抵制不良风气,弘扬清风正气。
(市文明委、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区委、县区政府等负责实施)
(二)开展新民风移风易俗活动
坚持倡树文明新风、革除陈规陋习,深入开展新民风移风易俗活动,引导形成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认识和浓厚氛围。
深入整治陈陋习俗。倡导新风良俗,破除陈规陋习,用有人情味的文明礼仪占领文化阵地。提倡婚事新办,不收高价彩礼,破除低俗恶搞陋习,树立新型婚俗观;鼓励厚养薄葬、丧事从简,不搞封建迷信,杜绝丧礼恶俗,倡导文明、低碳、庄重祭奠,树立新型丧葬观和祭奠观;提倡不办或俭办满月、生日、升学、乔迁等喜庆事宜庆祝活动,引导农村群众尽量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倡导健康文明高尚的交往方式。
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大力弘扬勤劳致富、勤俭持家传统美德,广泛宣传勤奋进取、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推动形成爱岗敬业、务实重干的浓厚氛围。坚持扶贫先扶志、治贫先治懒,抵制争当贫困户、等靠要的不良风气,通过思想教育、精神激励和建立奖勤罚懒机制,引导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勤劳致富。抵制互相攀比、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不良风气,引导群众在村规民约中合理约定人情往来的礼金限额、宴席档次和时间,减轻人情负担,减少铺张浪费。持续开展禁赌专项治理,有效净化社会风气。深入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树立健康文化理念,引导群众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健全移风易俗落实机制。把移风易俗相关约定纳入村规民约,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罚办法,形成广大群众普遍接受的行为准则。建立村红白理事会,负责婚丧嫁娶事宜,规范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实现自我管理和约束。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为当地群众树立标杆。发挥村“两委”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带头摒弃不良习俗,带头倡导清风正气。
(市文明委牵头,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和各县区委、县区政府等负责实施)
(三)开展新民风文化传播活动
坚持以树立健康的家庭价值观为突破,传承发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家风建设,以德育人、敦德教化、淳化民风,深入开展新民风文化传播活动,着力提升群众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
加强优良家风建设。坚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充分发挥家庭教化基础性作用。大力推广“汉阴沈氏家训”、“白河黄氏家规”、“岚皋杜氏家规”等优秀家规家训,建立家规家训教育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群众广泛参与,萃取家规家训精华,挖掘整理一批弘扬传统美德、突出时代要求、贴近生活实际的“百姓家规”。开展“家规家训进万家”、“讲述家教故事”等活动,引导群众更加注重家庭教育,培育百姓好家风,用优良家规家教家风正德树人、淳化民风。
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定中华文化自信,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理念、传统美德和人文精神,汲取文化自信养分,发挥成风化人作用,强化公序良俗,熏陶善化民风。着力培育新乡贤文化,颂传“古贤”的思想和事迹,宣传“今贤”的精神和贡献,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涵育文明乡风民风。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普遍认同的道德标准和价值标尺,弘扬正能量、凝聚精气神。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举办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打造全民阅读新时尚,形成传承发展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良好社会环境。
实施新民风文化传播工程。加强新民风核心内涵宣传教育,以中小学生和青年为主要对象,发挥学校在新民风教育上的主渠道作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新民风宣传教育格局。组建新民风文化传播宣讲团,选聘道德模范、专家学者、党员干部、志愿人士等担任主讲人员,深入县区、乡镇和社区、院落开展经常化巡回宣讲。开展“新民风?我践行”主题活动,增强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对新民风的文化认同和思想认同。综合运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新媒体等传播载体,整合全媒体资源,以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感染力的传播宣讲形式,深入推进新民风文化进家庭、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在潜移默化中引导群众求真向善。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牵头,市纪委、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和各县区委、县区政府等负责实施)
(四)深入开展新民风文明创建活动
坚持正面引领、典型示范、持续深化、整体提升,深入开展新民风文明创建活动,引导人民群众提升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准。
评选新民风文明家庭。大力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开展“新民风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对照新民风核心内涵制定“诚、孝、俭、勤、和”五个方面的评选内容和标准,按照家庭申报、评议定级、媒体公示、审定授牌等程序,发动群众踊跃参加新民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使全市每个家庭成为新民风建设的参与者、传播者和受益者。
开展新民风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构建市、县区联创联动格局,不断提升全市整体文明水平。积极推进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市场创建活动,持续开展市容环境、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深入推进“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以村容村貌治理为重点,加大文明村镇标准化建设力度,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保持室内外整洁,自觉爱护生态环境,共建美丽家园、美丽乡村。
选树表彰新民风先进模范。发挥道德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多层次开展道德模范、勤劳致富典型和“最美家庭”、“身边好人”、“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表彰,组织开展“中国好人”、“陕西好人”推荐评议,引导形成见贤思齐、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市文明委牵头,各县区委、县区政府等负责实施)
(五)深入开展新民风诚信建设活动
坚持以诚信教育为先导,以制度机制为保障,深入推进新民风诚信建设活动,引导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
建立“诚信榜”发布制度。传承弘扬中华文化重信守约的优良传统,广泛开展“诚信为本”主题宣传教育,推行“诚信榜”发布制度,组建“诚信榜”发布联席会议,组织相关单位定期公开发布守信和失信名单,并及时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推动形成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社会风尚。
深入推进“信用安康”建设。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企业”、“诚信个人”评选,扎实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在生产企业开展“做精工产品、做诚信企业”活动,在商场和集贸市场开展创建“诚信经营示范店”活动,在食品行业开展“用道德良心做放心食品”活动,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完善激励惩戒机制。推进诚信基础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加快建成信用信息资源共享的征信系统。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让守信者得到激励、畅行无阻;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付出与其失信行为相应的经济和名誉代价,靠舆论和制度促使人们重信守约。
(市发改委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文明办和各县区委、县区政府等负责实施)
(六)开展新民风依法治理活动
坚持依法治理与以德治理相结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依法维护公序良俗和社会秩序,引导形成信仰法律、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
厚植全民法治精神。突出法治意识培育,认真贯彻“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依托“互联网+普法”提高普法教育精准度。运用群众身边的案例以案说法、以法释理,着重解决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信闹不信法等问题,稳步提高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健全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调动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传统道德文化等约束激励作用,形成政府和社会各归其位、各担其责的善治局面。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突出打击为其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持续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让违法者付出代价、乱纪者受到惩罚。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影响和教育群众信法遵法。
(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和各县区委、县区政府等负责实施)
五、工作步骤
坚持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循序渐进、稳步提升,分步推进新民风建设:
(一)宣传建制阶段(2017年3月—2017年5月):各县区、各镇(办)层层召开大会,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地制定《实施方案》。在各类媒体宣传造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市级牵头部门分别制定重点活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摸清背景底数,找准突出问题,制定整治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6月—2017年12月):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加强对公职人员、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违规行为。综合运用各种治理手段整治陈规陋习,有效遏制不良风气。创建新民风建设示范点,同部门帮扶脱贫攻坚相结合,以点带面推动新民风建设见到实效。
(三)提升完善阶段(2018年1月—2020年1月):健全完善新民风建设的制度体系和推进方式,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坚持破立结合、疏堵并举,梯次推进、完善提升,深化不良风气整治,深入推进“六大活动”。通过典型引领、示范推动,推动尚“诚”、重“孝”、倡“俭”、践“勤”、崇“和”的新民风深入人心,社会民风向善向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民风建设是一项具有长期性、群众性、基础性、广泛性的系统工程,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成立新民风建设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任责任副组长,分管宣传、组织、政法的市委常委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新民风建设指导协调、督促落实及日常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各县区党委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抓点示范,树立典型,全面推进。把新民风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县区、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
(二)强化党建引领。各级党委要把新民风建设纳入党委的重要工作,承担主体责任,按照“党建+新民风”要求,积极推进新民风建设与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确保新民风建设深入推进。要锲而不舍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和的良好氛围。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和社会陋习,形成持续示范效应,为新民风建设发挥导向和促推作用。
(三)明确部门职责。市委宣传部要组织实施新闻联动、集中宣传、广泛发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要各司其职抓好不良民风民俗、干部大操大办红白事项、封建迷信活动、违纪违法行为的综合整治;市考核办和责任单位要研究制定新民风建设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市财政局要为新民风建设提供经费保障;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新民风建设和移风易俗工作的督查;市民政局要负责指导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推动建立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市文广局要加强演出市场和民间乐队管理,坚决取缔婚丧活动中的低俗行为;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动员工人、妇女、青年积极参与新民风建设;市委、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主动作为,形成协同发力、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和联动机制。
(四)动员社会力量。坚持党政领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原则,依靠群众解决民风突出问题。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当地民俗传统和民族习惯,尊重大多数群众意见,细化制定新民风建设的目标、模式和办法,增强人民群众的支持度、参与率。大力培育新乡贤文化,倡导和动员“乡贤回乡”参与新民风建设和社会治理。动员各类协会、公益组织、青年组织、志愿者组织等社会力量当好新民风建设的宣传者、引导者、实践者、推动者。
(五)大力宣传推广。发挥媒体宣传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创新创作具有教育意义的文艺精品,淳化教化、久久为功,提高群众知晓率、认同感。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张旗鼓宣传新民风建设涌现出来的先进县区、单位、个人和典型经验,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深入挖掘我市新民风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总结提炼,积极宣传推介,充分展示我市新民风建设成果和对外开放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