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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预算信息公开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7-03-26 16:59字体大小:【

中共安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预算信息公开

2017326日)

 

安康市直机关工委为了继续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我委2017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含直属单位党组织,下同)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提出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三)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委员。

(四)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抓好直属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了解和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五)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参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六)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七)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市委的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八)领导直属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照权限审议和审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和处理决定。

(九)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十)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向市委报告。

(十一)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工委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以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规范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提升机关党建、助力追赶超越”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一)加强教育培训,推进机关思想政治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举办专题报告会,组织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2、认真做好迎接党的十九大各项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机关党的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广泛宣传安康改革发展发生的深刻变化,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坚定“四个自信”。党的十九大召开后,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

3、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4、扎实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组织举办市直机关“千名党务干部”培训班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加强党纪党规、党建理论与实务培训。完善工委培训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基层党组织培训党员的分级负责培训机制,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

5、认真开展党员教育“五个一”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主体作用,组织开展“读一本好书、讲一堂党课、办一期培训、树一个典型、建一套制度”活动,发放学习资料,评选优秀读书心得、党课教案,召开经验交流会,表彰先进典型。

6、组织开展机关文化体育活动。组织举办市直机关第五届体育运动会,展示机关党员风采,激发机关党员活力。组织举办市直机关“岗位争先锋、喜迎十九大”主题演讲比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凝聚发展共识。

  (二)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机关基层组织建设

7、积极开展“提升机关党建、助力追赶超越”主题实践活动。制定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坚持党建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着力提升机关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助力追赶超越大局。

8、深化机关党建“五规范”工作。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全面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以规范基层组织设置、基层组织换届、基层组织生活、党员发展管理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为重点的机关党建“五规范”工作,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推行党员定期活动日制度,着力抓好机关基层组织特别是机关党委、总支所属基层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工作。

9、用好“手机+党支部”精准指导平台。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基层党建精准指导平台(手机+党支部)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指导平台在学习提升、交流借鉴、展示推介、精准指导、督查督办等方面作用。

10、持续开展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拓展标准化党支部、示范党支部和“五型”机关党组织创建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示范引领,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11、深入开展“党员八带头”活动。明确岗位职责,完善记实办法,强化督导评议,并以此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12、着力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动员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组织召开结对帮扶经验交流会,表彰奖励一批结对帮扶先进典型。

13、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一件好事”活动。组织动员市直机关党员立足岗位职责,践行公仆本色,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做实事、办好事,在服务群众中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四)坚持挺纪在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4、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并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监督责任清单,抓好“两个责任”落实。

15、加强党纪党规教育。组织举办市直机关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辅导报告会,组织举办第四期市直机关关键岗位科长(主任)廉政教育培训班,加强党纪党规教育。

16、强化执纪监督。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党组织处分违反党纪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暂行)》《市直机关党员党纪处分程序》,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加强执纪审查力度,规范执纪程序,严格执纪标准,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17、实行机关党建责任清单制度。完善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制度,明确责任内容、工作标准和考评办法,夯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督促基层党组织书记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18、加强对基层组织的督促指导。研究制定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分类管理办法,加强对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精准指导。改进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内容、方式,强化督导落实,增强考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9、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政治理想,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决策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认真落实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积极配合、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认真整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加强工委机关党支部建设,建立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示范标杆。

20、全力抓好工作落实。以追赶超越为引领,以“三项机制”为动力,严格责任分工,细化任务分解,将重点工作逐项分解到科室、岗位,落实责任领导和包抓责任人。坚持月初班子例会制度,总结上月工作,部署当月工作,研究跟进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21、切实抓好中心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做好脱贫攻坚、联校支教、综治、双创、绿化、创文等中心工作。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安康市直机关工委属于一个独立部门预算单位,经费纳入市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市直机关工委内设办公室、组织宣教科2个科室和中共安康市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市直机关工委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工委书记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21副),纪工委副书记1名(正科级),副科级纪检监察员1名。2017年工委实有在职人员11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9名,工勤2名;退休3名。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市直机关工委无独立办公楼,办公地点市委机关西附楼3楼,办公用房由市委办统一安排。机关资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均在市财政局固定资产系统中登记录入并建立台账。2016年经财政局审核批准,统一采购打印机1台、碎纸机2台、笔记本1部,家具11套,电暖器4台,茶水柜1个,新增固定资产52950.00元。根据公车改革要求,单位原1辆公务用车上缴公产局,固定资产减少182100.00元;经公产局审核批准报废固定资产15070.00元。截止2016年固定资产合计167240.00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1、人员经费支出预算。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人员经费按市编办及市财政局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根据《安康市本级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表》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标准公务费补助标准(含个人交通补贴)支出按人均14000.00元测算。

3、预算绩效目标是按时完成2017年度市直机关工委各项重点及职能工作任务,部门中心工作任务中的年脱贫攻坚、“双创”、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城区周边绿化等相关工作任务。

42017年本部门专用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万元。

   七、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142.66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去年预算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部门支出预算14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2.6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6.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71万元,相较去年预算有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市直机关工委支出预算为142.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34万元,较上年增长18.18%,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引起人员经费增长;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2.6万元,较上年减少11.66%,这是我委响应中央号召对支出进行了压减;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1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11.89%,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引起人员经费增长。

工资福利支出中基本工资支出50.25万元;津贴补贴支出27.01万元;奖金支出3.6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5.4万元,原因均是因为政策性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支出0.53万元;会议费支出11万元(包括项目支出10万元0);培训费支出11万元(包括项目支出1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其他交通费9.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生活补助0.84万元;奖励金0.02万元;住房公积金9.46万元;退休人员办公费0.1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22万元。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8万元,较上年增长9.54%,原因是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常调资晋档及公用支出定额提高。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万元,较上年增长17.66%,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常的调资晋档及公用支出定额提高。

③住房保障支出9.46万元,较上年增加14.69%,原因是工资调整带来的单位应缴住房公积金增长。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工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工委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5、“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工委2017年“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与去年预算为零相比,增加0.3万元,严格按照规定按不超过公务费的2%预算;公车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零,与去年相同。会议费和培训费基本支出各预算1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安排保障工委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资金预算97.8万元。

7、政府采购情况。

工委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工委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名称: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费、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资金20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拨款。工委负责指导市直机关519个党支部党员的教育工作,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并做好市直机关党组织、党员、党务干部的各类培训工作。自2014年设立此专项资金,工委积极创新机关党建工作,发挥机关党组织作用,凝聚党员和基层党务干部的力量,以党建促发展。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以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规范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提升机关党建、助力追赶超越”主题实践活动,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工委计划2017年组织举办市直机关“千名党务干部”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市直机关关键岗位科长(主任)廉政教育培训班;组织开展市直机关文化体育活动,举办市直机关第五届体育运动会,举办市直机关“秦巴明珠党旗红、追赶超越当先锋”主题演讲比赛;动员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组织召开结对帮扶经验交流会,表彰奖励一批结对帮扶先进典型。

   九、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7年市直机关工委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