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2024〕2号)相关要求,现将省委办公厅暗访反馈石泉县新桥片区开发项目扬尘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
石泉县北环路国税局正对面一建筑工地在挖掘、运输土方,未采取任何治污减霾措施,致使附近百米内扬尘较为严重问题。
二、整改措施
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督促施工方采用密目网对施工场地内裸土进行全覆盖,增设雾炮、喷淋等降尘设备,开展湿法作业,加强对进出车辆全覆盖冲洗,安排洒水车对出入路口进行降尘。整改完成后,由县住建局和生态环境分局对石泉县新桥片区开发项目扬尘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联合复查。
三、整改结果
目前石泉县新桥片区开发项目施工现场内已增设一台雾炮(现场2台)、一套喷淋设施、建设车辆工地冲洗平台一处,增设一辆洒水车洒水降尘,场地内裸土采用密目网全覆盖。扬尘污染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4月25日,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5月14日,省生态环境厅组成核查组对该项目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并通过。反馈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成,现予以公示。
石泉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6日